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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投资评审中心六项措施提升评审质量和效率

发布日期: 2012-06-05 14:5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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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梁山县“三重”工作全面铺开,按规定需要评审的项目密集增多,量大、面广、时间紧,评审工作遇到了较多的困难和压力。为适应评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在做好与项目责任单位协调沟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采取六项有力措施加强对项目评审的督导,积极化解潜在的评审风险矛盾,不断提升评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是强化项目送审资料审核。采取双人审核、一次性告知、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等措施,避免反复送审和影响评审进度等问题。

  二是强化评审项目负责人责任。采取项目责任人制,坚持“谁评审谁负责、谁失误谁担责”,每个评审项目都责任到人,明确具体的评审时间和评审要求,形成环环严谨相扣、层层有人负责的评审流程,加强各评审节点和时间的有效衔接,保证评审进度。

  三是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要求中介机构明确评审项目总负责人,并规定评审时限。同时,将评审质量和进度作为年度考核中介机构的重要指标。

  四是强化评审项目的督办工作。中心实行评审项目进度一周两汇报、一周一商议制度,对于未按规定时限审结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分析原因,必要时召开中心全体会议,共同研究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评审进度。

  五是强化评审结论和反馈意见的审核。针对项目的初审结论,实施“评审小组审核、评审中心审议、评审专家论证”三级评审制度,同时,认真组织反馈意见的复审,对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评审结论偏差,及时进行修正,确保项目的评审质量,化解潜在的评审风险。

  六是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牢记服务为本的宗旨,强化与项目责任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对投资评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效解决评审项目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形成了团结互助、相互支持、密切协作的评审工作合力和氛围,实现了推进有力、进展有序、工作有效的和谐评审工作机制,促进了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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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