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济宁市直及部分县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免继续教育登记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1 09:08 信息来源: 济宁会计学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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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会计人员: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中对于继续教育登记的规定: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学员,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进行统一登记。----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及“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的,由学员在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各市、县(区)财政局在系统内进行审核,学员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12月20日。

鉴于省厅已经开通免继续教育登记通道,原济宁市直及部分县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免继续教育登记平台关闭,已在平台登记申请的,我们将把免继续教育信息转入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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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