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市财政局局长宫振华解读《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市财政局局长宫振华
解读《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一、出台《方案(试行)》的政策背景及目的
省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3月11日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2号),在公路、港航、铁路、民航、邮政、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等方面明确划分了省与市县之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同时明确要求,各市要按照上级政策精神,研究划分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为贯彻落实上级财政政策,强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交通运输领域支出责任,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起草了《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对交通运输领域市县之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二、出台《方案(试行)》的决策依据
起草过程中,主要依据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方案(试行)》起草过程、征求意见情况
今年3月份,市财政局召集交通、公路、港航、民航、邮政等部门、单位着手起草本《方案》。在起草过程中,与部门、单位举行了5次政策座谈会、征求意见2次。经过对《实施方案》十几次的修改完善,向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汇报1次,向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交通工作的市长都进行了汇报。
四、《方案(试行)》的主要内容
《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路。主要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包含市级主导建设的交通道路)、农村公路、道路运输站场和道路运输管理等4个方面。重点划分了普通国省道(包含市级主导建设的交通道路)在养护和改建工程、新建和改线工程方面市县两级之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二)港航。主要包括内河航道,陆岛码头、内河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客运码头安全检测设施、农村水上客渡运管理等3个方面。重点划分了内河航道中京杭运河、地区重要航道方面市县两级之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铁路。主要明确了征地拆迁等费用市县两级分担比例和规划批复范围内站房扩大规模费用市县两级分担比例。同时明确了县级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自行提出的超出铁路设计范围或已批复事项的提高技术标准、扩大站房规模、增设车站等具体执行事项的支出责任。
(四)民航。市级(含市属企业)与县级共同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民用机场中除中央和省负担部分以外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职责,并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市属企业具体负责事项的组织实施。
(五)邮政。市级承担市级邮政业安全管理相应支出责任,给予快递进村、国际邮件快递服务给予适当支持。县级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邮政基础设施,环境污染治理,快递进村等相应支出责任,具体执行事项可委托有关邮政快递企业实施。
(六)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包括运输发展和应急保障两个方面。主要明确了市县之间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客运以及交通运输领域公共安全事件的才正式区和支出责任。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