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局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专项审计
为全面了解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的运行情况,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市财政局组织对我市2023年度救助基金财务报告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对基金的垫付、追偿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
审计核查过程中,检查组详细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包括财务会计凭证、事故卷宗材料、基金垫付及追偿台账等,查看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经审计,济宁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基本规范,救助基金的垫付管理合法合规,处置快捷,追偿工作积极推进,及时缴入国库。
通过专项审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对我市救助基金的监管力度,提高了救助基金的使用效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管理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更加快速有效的救助,及时化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救助基金“扶危、助困、救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