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3〕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济宁市财政局起草了《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21日至7月25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财政局。
电子邮箱:yuanyuan@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吴泰闸东路75号4008办公室
附件:1.《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济宁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 济宁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草稿).doc
附件2.《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改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