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职,发挥财政支持保障作用。一是坚持依法理财。持续强化税费保障措施,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496.3亿元;优化支出结构,腾出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0.2亿元。二是财政调控不断完善。今年以来落实支持制造业发展税费优惠49.1亿元、支持科技创新税费优惠51.9亿元。筹集拨付资金8.7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市场回暖,着力激发市场活力。三是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2024年民生支出660.9亿元,占全部支出的82.6%,较去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四是注重防范化解风险,兜牢兜实安全底线。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优先位置,强化“三债”统管,谋划提出13条城投债务化解路径。五是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安排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业务工作经费158万元、全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培训费40万元;支持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保障经费40万元;保障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值班费162万元,有效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加强法治保障,防控财政法律风险。一是法制审核更加规范。组织合法性审核工作要点培训,2024年代市政府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代市委市政府起草文件9件,均按程序落实文件合法性审核。2024年开展了文件集中清理,系统梳理2012年以来代市政府起草文件42件,自行印发文件215件。二是执法保障更加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治滥用行政执法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24年度已开展的3项行政检查行为均按要求全过程记录。落实持证上岗制度,顺利完成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及执法证四年年审工作。配备执法记录仪,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2024年做出2项行政处罚,均按要求整理成卷。三是财会监督更加有力。推动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的具体措施。围绕违规引税返税招商引资、依法科学理财、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财政内控制度实施开展系列监督检查,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财政监督协同联动,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三)树立法治意识,强化财政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科学制定年度普法要点和普法工作计划。强化对内提升,形成《财政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编制《财税研学手册》12期。做优对外宣传,举办山东省第五届财会知识大赛,将普法宣传与政府采购、会计管理有机结合,以现场培训强化普法效果;拍摄“与民同行,‘典’亮美好生活”普法宣传短视频,参与山东广播电视台《周末说法》,运用新媒体扩大受众范围;通过总体国家安全观济宁教育展览馆、任城区人民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等沉浸式教育体验、“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宣传突出普法重点。
2024年我局“四点发力,全面提升财政普法质效”纳入全省财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自拍的微视频成功评选依法治市办第四届法治微视频三等奖。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2023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工作会议都将财会监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强调。但面对加强财会监督的新形势新任务,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法治人员的配置与形式任务不相适应,亟需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
(二)财政普法宣传与教育力度不足。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与日常财政工作结合不紧密,导致财政干部和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理解程度不高。财政干部职工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缺乏前瞻性,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交流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县市区财政部门不同程度存在着财政法治建设能力与实际工作需求不匹配等问题,市县财政部门法治工作上下业务交流、信息互通做得不够,联系不够紧密,尚未形成“全市一盘棋”。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全年开展学习研讨2次,专题讲座4次。二是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使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持续转化为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上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改革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印发2024年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年内审议法治建设相关议题5项,组织集体学法4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定法定程序,2024年提交市政府研究财政建设重大事项11件。注重财政法治队伍建设,抽调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制科室工作力量,2024年新增2名行政执法人员、2名公职律师。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依法理财情况。将法治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财政工作报告、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结合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及时传达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升财政干部职工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创财政领域依法行政新局面。
(二)注重法治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壮大。加强新入职人员的法治教育,深化其法治观念与纪律意识,持续加强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交流学习,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三)持续加强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锚定“八五”普法收官任务要求,结合财政领域执法实践确定宣传重点,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拓展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利用线上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组织开展线下活动,提升普法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