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113号)要求,经逐级推荐、省市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推荐济宁市财政局国库科等6个单位为先进集体,刘兴广等8名同志为先进个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1.济宁市财政局国库科,集体人数5人,负责人:刘欣。
2.梁山县财政局,集体人数16人,负责人:王其峰。
3.兖州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集体人数14人,负责人:张海燕。
4.济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集体人数2人,负责人孟慧。
5.济宁市纪委监委办公室行政财务科,集体人数3人,负责人:冯晨。
6.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集体人数4人,负责人:杨峰。
二、先进个人
1. 刘兴广,济宁市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
2. 冯成利,汶上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县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3. 李新源,鱼台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县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4. 张秋华,金乡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高级会计师。
5. 汪涛,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科长、一级主办。
6. 张亚芹,济宁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科长、一级主管。
7. 夏小晗,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审计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
8. 马瑾,济宁市国资委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18日至24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2606033 2606052(市财政局人事科)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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