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局精准施策抓争取救灾资金量质双提升
济宁市财政局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成功争取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90万元,资金量位居全省首位,为我市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精准对接需求,提高救灾资金拨付时效。 积极对接市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气象预警+财政预判”双联动机制,精准掌握救灾资金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处置资金拨付申请,提高救灾资金拨付效率,以财政速度传递民生温度。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构建多层次资金保障体系。在年初预算保障市发改、市应急等部门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590万元,专项用于防汛车辆装备建设、市级救灾物资仓库建设等方面;同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指导各县市区加大救灾资金保障力度,逐步形成上级、市级、县级三级联动的多层次资金保障体系。
三是强化绩效管控,提升救灾资金使用效益。贯彻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理念,严格执行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双监控”,确保资金投向准确、支付及时、项目合格,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切实将资金优势转化为防灾减灾胜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