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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法课堂——常用财政基础知识集锦

发布日期: 2026-01-30 14:55 信息来源: 济宁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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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财政体制是处理上下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包括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基本要素。

02财政收支平衡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个财政年度)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之间的等量对比关系。平衡标志为总收入等于总支出。若总收入大于总支出为预算结余;总支出大于总收入为预算赤字。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我国省以下地方各级财政实行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方针,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也不准许执行结果中出现预算赤字。预算结余是财政后备的一部分。

03增收指当年财政收入比上年财政收入的增加额。

04超收指当年财政收入执行数超过年初预算的数额。

05当年结余或结转指当年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差额。

06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指在我国原先实行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基础上,合理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构建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新体系具体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于2007年起正式实施。

07收入分类政府收入是预算年度内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筹措到的归国家支配的资金,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形式,是国家实现职能的财力保障。政府收入分类是将各类政府收入按其性质进行归类和层次划分,以便全面、准确、明细地反映政府收入的总量、结构及来源情况。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政府收入分类全面反映了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不仅包括预算内收入,还包括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等应属于政府收入范畴的各项收入。从分类结构上看,新的收入分类科目设类、款、项、目四级,四级科目逐级细化,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需求。第一类:税收收入,下设增值税等21款。第二类: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下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等6款。第三类:非税收入,下设政府性基金收入等7款。第四类: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下设国内贷款回收本金收入等4款。第五类:债务收入,分设国内债务收入、国外债务收入2款。第六类:转移性收入,分设返还性收入等10款。

08支出功能分类是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的分类。我国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等大类,类下再分款、项两级。主要支出功能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国债事务、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09支出经济分类是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在支出功能分类明确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基础上,支出经济分类明确反映政府的钱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支出经济分类与支出功能分类从不同侧面、以不同方式反映政府支出活动。我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2类,类下设款,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赠与、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和其他支出。

10收支两条线是指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预算进行统筹安排,资金通过国库或财政专户收缴和拨付。

11国库是国家金库的简称。1985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规定,国库是负责办理国家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机关。我国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制,国库机构按照国家预算管理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具体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留解和拨付业务。

1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指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的总和,由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账户构成,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础。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

14分税制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公共财政的理论确立的一种分级财政管理制度,是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一种财政分配体制,是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一种较为规范的方式。我国于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其基本内容有四点:一是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范围;二是按照收入与支出相匹配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收入范围,将各项税收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是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中央税与共享税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构征收;四是逐步建立起规范的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建立,奠定了相对规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框架。随后,在保持体制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中央又陆续进行了一些调整,主要是2002年实施了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4-2005年改革了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推动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

15地方财政总收入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地方财政总收入的范围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划中央收入。

16地方财政收入也称作一般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

17地方可用财力是指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所能机动地支配使用的财政资金。按现行法规和财政体制,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以及原体制上解中央收入或中央补助地方收入等构成。

18一般预算收入现行财政预算分为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1997年,财政部将部分原属预算外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但这部分资金又需保持其专用性,不能与原来的预算收入统一分配,因此将政府预算收支分成两部分,即:将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及原属预算外的地方财政税费附加称为基金预算,原来的预算收支就改称为一般预算收支。目前,一般预算收入主要包含各项税收收入以及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

19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20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门用途的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等。

21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十类,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针对不同类别和性质的非税收入,国务院和财政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2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地方教育附加等。

23上划中央收入是指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在当地缴纳、作为中央固定收入的税收收入及与地方分享的税种的中央级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的75%、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的60%和个人所得税的60%四项。

24税收返还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和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为保证地方既得利益,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25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更好发挥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各省债务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本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省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级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经批准的限额提出本地区当年政府债务举借和使用计划,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报省级政府备案并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26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27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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