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举措扎实推进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近年来,济宁市财政局不断加强规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升基层政法机关保障能力,充分发挥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质效,助力政法部门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资金落实,“做牢做实”基层保障。聚焦聚力更多的资金、资源向县级基层政法部门倾斜,强化对财力薄弱地区特别是县级以下基层地区的帮扶支持。确立资金使用“三个优先”原则,“优先保障基层一线、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实战”。统筹政法资金推动政法部门设施共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发挥司法资源的整体效能,推动政法智能化管理。着力加强新形势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建设,努力实现整体布局更加优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治安防控网络更加严密。
强化监督检查,“做精做细”资金管理。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文件后,强化与部门沟通,严格30日内拨付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及早发挥资金效益。注重绩效管理,坚持“花钱问效”,努力提升资金效能。夯实部门主体责任,推动部门效能提升。会同济宁市公安局建立绩效通报制度,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养成“花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的行动自觉。
强化改革创新,“做新做优”济宁路径。落实我省法检两院财务统管改革要求,探索出了“人员不上划、市级预算管理、县级财力兜底、一年一结算”的济宁路径。有效保证了人员工资待遇兑现、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到位、财务管理水平提升,基层法院检察院整体运行平稳,为公正司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