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2025年度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公告
为加强我市彩票公益金管理,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1〕18号)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43)等文件规定,济宁市2025年度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
2025年,全市销售彩票26.34亿元,其中,福利彩票7.87亿元,体育彩票18.47亿元。上级返还我市彩票公益金2.15亿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0.88亿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27亿元。市本级彩票公益金0.94亿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0.42亿元,体育彩票公益金0.52亿元。县(市、区)级彩票公益金1.21亿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0.46亿元,体育彩票公益金0.75亿元。
二、2025年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等规定,我市严格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济宁市市级彩票公益金实际支出4976.94万元,具体支出内容如下:
(一)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3858.03万元。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该类项目主要由市民政局、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等单位组织实施,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
(二)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1118.91万元。该类项目主要由市体育局、市体育训练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等单位组织实施,用于支持全民健身发展、场馆运营维护、新体校建设、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运动员训练和参赛等。
三、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6452万元,当年全部下达县(市、区)。具体用于鱼台县第四实验小学体育场馆、汶上县体育公园、梁山县养老中心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济宁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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