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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财政资金保障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发布日期: 2026-06-26 16:25 信息来源: 济宁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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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财政职能,多措并举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普惠均衡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强化养老服务资金保障。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养老服务作为“投资于人”的重要抓手,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加大投入规模,养老服务资金规模总体稳中有升。2025以来,统筹安排支持养老服务资金4.55亿元,用于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以及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奖补、运营奖补等政策。2026年5月,微山县成功入选2026年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将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助力全市养老服务事业提质升级。

二是优化养老服务政策供给。聚焦养老服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制定政策措施,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在提振养老服务消费方面,按照每人每年最高补贴9600元标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已累计发放消费券8.07万张、拨付资金2910万元,政策红利逐步显现,有效激发了养老服务消费需求。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方面,对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老年助餐点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等给予奖补,推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家庭养老协同发展。在老年人福利方面,支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让老年人特别是经济困难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更强。在养老人才培养方面,对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的院校,给予最高130万元奖励;对入职养老服务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每人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养老护理员每人给予最高5000元奖励,鼓励更多人才资源投身养老服务。

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2022年以来,市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先后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宁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济宁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文件,明确了养老机构运营奖补、老年助餐服务运营奖补等四大类17项奖补政策,进一步丰富了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主动抢抓上级政策机遇,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持续加大养老服务领域资金争取和投入力度,全力守护老年群体幸福晚年,助力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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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