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相关业务说明
材料1
会计从业资格证申领有单位
受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向工作单位所在辖区(以缴地税所在地为依据)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提供材料:(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合格单。(2)电算化证(2012年3月份以后考试合格的拿成绩单)或珠算证五级及复印件(含五级),(3)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遗失的,须向原毕业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补办或开具证明),(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6)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单位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
2、填写表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离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注:各表格各项内容应填写详实)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所需表格在济宁会计信息网:www.jikj.gov.cn下载中心下载)
材料2
会计从业资格证申领无单位
受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向户口所在地辖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提供材料:(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合格单。(2)电算化证(2012年3月份以后考试合格的拿成绩单)或珠算证五级(含五级)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遗失的,须向原毕业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补办或开具证明),(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注:将各原件复印在1张标准A4幅面纸上)
2、填写表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注:表格各项内容应填写详实)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所需表格在济宁会计信息网:www.jikj.gov.cn下载中心下载)
材料3
在任城区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
受理部门:任城区财政局会计科。
办理对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离开原来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1、提供材料:(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调转人员必须有完整的继续教育记录、且会计信息已采集确认完毕,否则不予受理),(2)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3)调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单位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将各原件复印在1张标准A4幅面纸上)
2、填写表格:(1)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注:有工作单位的,需调出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离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注:各表格各项内容应填写详实)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所需表格在济宁会计信息网:www.jikj.gov.cn下载中心下载)
材料4
从任城区调往外地(含外省)
受理部门:任城区财政局会计科。
办理对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离开原来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1、提供材料:(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调出人员必须有完整的继续教育记录且会计信息已采集确认完毕,否则不予受理)。(2)调往外省的还需提供JPEG格式小于20KB电子照片。(注:将原件复印在1张标准A4幅面纸上)。
2、填写表格:(1)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注:有工作单位的,需调出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注:各表格各项内容应填写详实)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所需表格在济宁会计信息网:www.jikj.gov.cn下载中心下载)
材料5
从外地调入任城区
受理部门:任城区财政局会计科
办理对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离开原来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1、提供材料:(1)盖有调出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印章的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调转人员必须有完整的继续教育记录,且会计信息已采集确认完毕,外省调入一律重新信息采集,否则不予受理),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6)调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单位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表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离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2)外省及青岛调入还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注:各表格各项内容应填详实)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所需表格在济宁会计信息网:www.jikj.gov.cn下载中心下载)
材料6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
受理部门:任城区财政局会计科
办理程序:(1)在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2)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办,(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查实补发(注:登录系统查实资料)。
1、提供材料:(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声明报刊,(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材料7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
受理部门:任城区财政局会计科
办理对象: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下列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1)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2)持证人员从事会计会计工作情况;(3)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4)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1、提交材料:(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相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表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所需表格在济宁会计信息网:www.jikj.gov.cn下载中心下载)
材料8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注册登记
受理部门:任城区财政局会计科
办理对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天内,办理注册登记。
1、提交材料:(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4)单位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表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离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注:各表格各项内容应填写详实)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所需表格在济宁会计信息网:www.jikj.gov.cn下载中心下载)
材料9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离岗备案登记
受理部门:任城区财政局会计科
办理对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 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办理离岗备案登记。
1、提交材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填写表格:(1)注册、离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所需表格在济宁会计信息网:www.jikj.gov.cn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