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任财会﹝2012﹞1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业及广大持有会计证人员:
为做好2012年度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会﹝2006﹞23号)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济财会〔2012〕9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任城区管理的会计人员,必须参加任城区财政局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形式
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网络培训的形式。网络培训不低于24个学时。学习网站: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网址 www.1k100.com。
三、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现行会计准则、制度、政策、法规为基础,按照适用有效、按需施教的原则,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中应把“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列为必选。企业会计人员应侧重于企业会计准则、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其中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应侧重于现行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内控规范等内容,其中医院、高校等要把新出台的《新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讲解》作为重点。
四、培训时间
从2012年8月20日起开始报名,截至2012年11月15日。考试结束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网上学习人员从报名购卡之日算起,30日内完成课程学习和考试(网上学习超过30天学习卡自动关闭)。报名地点:济宁市金宇路30号百丰大厦17层(电话:0537-2163936)。
五、培训考核及注册登记。
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习网站进行学习。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完成24个课时后,参加远程网络考试。首次不合格者可免费补考两次,补考两次仍不合格者,需重新购买学习卡学习考试。经网络在线考试合格者,打印成绩单,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任城区财政局会计科进行注册登记。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收费有关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字[2002]247号)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济宁市会计管理收费执行标准的通知》(即财会字[2002]25号)的规定执行。继续教育学习培训费每人72元。
七、学习流程及注意事项
1、网络注册信息:登录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www.1k100.com),点击继续教育栏目,选择所属地区,进入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系统,输入学习卡用户名和密码,阅读学习说明,注册与本人会计证相符的个人信息。(注:如补学以往年度继续教育课程,注册信息时请选择继续教育年度)
2、选择和下载学习课程:登录系统后,选择本人需要的继续教育相关课程,所选课程必须多于24课时,然后下载相关课件。
3、开始网上学习:学习时间网站自动记录,学员学习必须满24学时。学习时,不定时弹出对话框,检查学员在线状态,如不在线,则不记录学习课时。(详细操作见网站说明)
任城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37-2163906
学习过程中,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电话400-618-6755,0531-67899388,67899399(技术支持服务时间:8:30-20:00)
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会计 继续教育 通知
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2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