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财采〔2023〕1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3-01-16 21:49 信息来源: 济宁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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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恒晟达(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金宇路47汇景国际城A座10楼1005号

法定代表人:杨雪

被投诉人1:济宁市中医院

地址:济宁环城北路3号

法定代表人:王祥生

被投诉人2山东宁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任城区中德广场E座706

法定代表人:付军

相关供应商:谷泉(山东)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海信贤文中心2号楼1015

法定代表人:张杰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人对济宁市中医院心肺功能测试系统、多体位治疗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800000202202000758,以下简称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111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补正,本机关于11月8日依法予以受理。

本机关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撤回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理如下:终止投诉处理。

投诉人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任城区人民法院兖州区民法院、台县民法院或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济宁市财政局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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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