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财政局念好 “四字诀”助推民生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要求,微山县财政局紧紧围绕执行、监管等环节,不断加强和规范直达资金管理,确保民生直达资金的落实使用“一竿子插到底”,切实发挥资金惠企利民实效。截至3月底,微山县共收到困难群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公共卫生、城乡医疗救助等民生直达资金为5.18亿元,支出进度为33%,为保障全县财政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资金监管突出“严”。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模式,严格把关支出,做好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直达资金落地生效。一是事前抓管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采取局内各科室按归口资金对直达资金实施监管,明确各自监管职责、监管事项和工作流程。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依托直达资金监控平台,“线下”以服务为先,通过开展座谈调研,及时协助解决各预算单位直达资金落实中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事中严监管。设立直达资金监控平台支出预警专员,每日监控直达系统预警情况,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进行全链条的跟踪和监管,落实好资金监管“一竿子插到底”要求。三是事后强制度。实行直达资金“日监控”“月排名”“季通报”制度,定期对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充分调动项目主管部门用好直达资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并适时开展线下检查,及时督促整改苗头性问题,以提升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形成良性循环。
资金管理突出“细”。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不断强化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一是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加强省市财政部门的纵向汇报沟通,准确把握直达资金相关政策,畅通信息上传下达渠道,明确直达资金使用的具体要求,提高直达资金管理的针对性、前瞻性。二是建立资金使用承诺机制。对照每个项目,财政部门与项目主管部门签订直达资金使用承诺书,督促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确保直达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建立资金管理“两本台账”。依托直达资金平台系统,建立资金发放台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详细记录每一笔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账务清晰、流向明确。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照项目实施流程,细化资金使用进度计划,建立资金支出管理台账,县财政局对照台账督导监管,快速推进资金分配。
资金拨付突出“实”。对标民生保障“急需、成熟、聚焦、集中”要求,将直达资金投向重点民生领域,着力保基本民生。一是聚焦保困难救助。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能力,织牢织密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1-3月,从直达资金中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444.52万元,及时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切实改善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二是聚焦保居民就业。坚决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突出对特殊群体就业支持。2023年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397万,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促进就业政策项目,有力保障了全县就业形势稳定。三是聚焦保居民养老。继续加强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居民养老保险保障基本生活作用。今年以来,支付中央直达资金6507万元用于居民养老补助项目,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发放养老金,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资金下达突出“快”。注重抓好资金分配拨付,有效压缩中间环节滞留时间,确保直达资金早投入、早见效。一是指标生成快。及时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密切联系,在上级下达资金3个工作日内,生成部门预算单位可使用指标,同时与项目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跟进了解拨付资金前期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资金分配快。指标下达后及时打上“直达资金”标识,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第一时间将指标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在3个工作日内将直达资金细化分配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1-3月,微山县直达资金预算指标下达率达100%。三是资金拨付快。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开辟“绿色通道”,对困难群众救助、城乡基本居民养老、优抚安置、城乡医疗救助等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第一时间进行审批,在规定范围内实现“零时滞、零梗阻”,确保资金到账时间缩短80%。
(供稿:微山县财政局 张双全 闫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