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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出台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3-08-18 17:47 信息来源: 济宁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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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宁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印发了《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5个章节19条,涵盖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标准条件、工作职责、日常管理 、保障措施等重要内容,为推进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引导和推进济宁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和制度保障。

《办法》指出,要严格标准条件,注重选拔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热爱党务工作、了解行业特点、自身形象良好的同志,进入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注重从退休的行业优秀党员中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不断扩大专职比例,把行业党建需要,与指导员的优势特长对接起来,进一步增强派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办法》明确,综合考虑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单位的地理位置、单位规模、业务范围等因素,选派专、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同时,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任期、每月工作时间和具体工作职责进行严格规范,重点围绕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先进文化建设、服务职工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等四个方面履行职责。

《办法》要求,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制度,从到岗、督查、日常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纪律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派驻工作机制规范;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以党建党史知识、企业经营管理、职工能力提升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指导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建立派驻工作档案,对在派驻工作期间成绩突出的党建工作指导员,优先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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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