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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财政局:“三点发力” 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日期: 2024-05-07 16:50 信息来源: 济宁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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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财政局认真贯彻“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在支持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权益、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打造具有微山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2023年12月,《为有源头活水来-打造具有湖区特色的农担“微山模式”》财金助力乡村振兴典型经验做法先后在《中国县域经济报》和市县改革公众号推广。

一、统筹资金保障,注入原动力。健全制度夯实“基础”。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力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研究出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等文件,为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保障”。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整合县级衔接资金1100万元,确保了财政投入力度不减。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759万元,实施了一批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致富增收。建设高标准农田守好“粮仓”。围绕“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土壤肥、旱能灌、涝能排、无污染、产量高”的目标,建立健全农田建设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23年,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591万元,按照亩均补助1400元的标准,县级配套1230万元支持4.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切实提高全县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二、加大惠农补贴,强化驱动力。抓好粮食生产,提高农民积极性。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方位稳定粮食生产“基本盘”,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2023年,统筹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02.14万元,引导和鼓励农民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403.53万元,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了种粮农民基本权益。加强农技推广,提升农业生产水平。大力支持引导农户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切实引领推动全县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不断推动提升我县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2023年完成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8.49万元,受益户数255户,补贴各类机械312台,支付进度全市第一。坚持生态优先,保障渔民经济利益。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实施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池塘养殖退出,推进渔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竭力克服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影响导致可用财力大幅下降的困难,积极向上争取,多方筹措资金,兑付9个乡镇退养池塘生态补偿资金14666.73万元,切实保障了渔民因池塘退养造成的经济损失,保护了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谋划多元发展,提高执行力。强化支农政策落实,跑出“微山速度”。强化责任担当,实行“周总结、月汇报”工作机制,加大涉农资金支出力度,超额完成考核任务,为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完成69234万元,同比增长14.02%;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投入高达45.65%。发挥农担湖区特色,打造“微山模式”。立足湖区特色,通过政银担密切协同配合,创新使用“按揭渔业”、“供应链票据+担保”等担保方式,有效推动湖区渔业养殖生态高效转型发展。2023年9月,我县《山东农担助力微山县“退渔还湖”生态秀美》作为国家农担体系唯一推介案例在第6个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现场展出,政担合作样板熠熠生辉。2023年,我县农担新增贷款1418笔、新增金额62396.2万元,新增笔数位居全省第1位,新增金额位居全省第9位;因在政担合作、业务拓展、风险分担等方面表现突出,我县被省农担公司表彰为“优秀办事处”。保障基层良性运转,打牢“组织基础”。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我县全面落实以县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村干部在职有合理待遇、离任有生活保障。2023年,我县累计拨付资金6708.9万元用于村干部工资补贴、村级党组织运转等村级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保障标准提高至平均每村23.54万元,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有效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工作基础,激发了内生动力,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供稿:微山县财政局  曾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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