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中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资〔2017〕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对山东中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予以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变更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 徐会艳 | 杨海涛 |
以上资产评估机构相关变更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以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济宁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5日
抄送: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