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瑞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资〔2017〕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对山东瑞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予以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变更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合伙人(股东)及出资比例 | 江冬寒90%,李霞5%,白露峰5% | 江冬寒90%,李霞5%,白海燕5% |
以上资产评估机构相关变更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以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济宁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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