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立足职能 持续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高效运营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市财政局立足主管部门职责,充分发挥指导+监管作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提升救助基金工作质效。
一是指导市交通管理支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聚焦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多措并举开展交通事故预防治理工作,通过常态化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强化重点路段管控、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隐患排查整改等一系列措施有效降低了交通事故发生率。
二是提升救助基金垫付时效,及时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救治机会。今年1-5月份,全市累计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614万元,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229人次,有效化解了事故处理工作中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三是强化部门合作,优化服务质效,扎实做好追偿工作。加强与市中级法院、各基层法院的沟通对接,彻底打通了基金诉讼追偿的司法通道,持续强化资金追偿工作力度。今年1-5月份,共追回已垫付资金401笔,追偿资金合计1087万元,追偿率位居全省前列,有效保障了救助基金充足可持续,提高了资金使用质效,充分发挥了基金“救命钱”的作用。
(局行政政法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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