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评审申报人员需报送的材料清单
申报人需报送的材料清单
1.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2、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
4、负责或执笔拟定、修订并印发的本单位会计管理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市级以上的会计科研课题结题报告(证书)
5.《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5份);
6、《“六公开”监督卡》2份;
7、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8、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
9、继续教育证书(蓝皮本加上传的会计人员教育);
10《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等次手册》)原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验审的复印件;
1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2、有行政职务的,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兼职审批表。需要盖到主管部门那一级
所有复印件,因提供主管部门或档案人事主管部门加盖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