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面试考生守则

发布日期:2024-02-29 17:03 信息来源: 济宁会计学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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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应于7:30前到达考点,按时签到、核验身份,8点20分未签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3、所有面试人员未进行面试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候考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并将手机等通讯器材交给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4、面试题共2道,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备考时间为5分钟,每个考生阅卷时不得在试卷上涂改,可以在草稿纸记录自己的答题要点。阅卷后可以将草稿纸带入面试室,面试室另有一份试卷用于面试时看题。面试后草稿纸不得带出面试室。进入面试室,回答问题时,考生不得做个人自我介绍。

5、答题时间为8分钟,考务人员在总答题时间结束前1分钟予以提示。时间到即停止答题。

6、面试结束后,考生领取个人物品并迅速离开面试考区,不得在考区内逗留或议论,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

7、面试过程不得旁听。

8、以上守则如有违反,取消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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