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太白湖新区财政金融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属企业:
根据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鲁会学〔2024〕4号)要求,现将我市报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取得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我市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山东省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鲁财会〔2019〕39号)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评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方式1: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登录方式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其他纸质材料(获奖证书、课题结题证明、专利证明、论文著作、《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见附件>等)报各有关部门单位(本人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等)审核。参评人员应根据省会计学会公告要求,认真准备参评材料,如实填写相关表格。
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要遵循逐级申报的原则,由本人“山东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所在“行政区划”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集中汇总报送,市级审核部门不受理各县(市、区)个人报送的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负责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或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和公示。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会计学会文件要求,主动对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做好材料审核报送工作。县(市、区)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和信息,需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审核通过后转市财政局会计科。
济宁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和信息,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审核通过后转市财政局会计科。材料应由各呈报部门统一上报。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推荐,需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类人员审核流程
(一)各县(市、区)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
纸质材料及系统数据审核流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局、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联合审查——市人社局专技科、市财政局会计科联合审查——省高评委
(二)济宁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
纸质材料及系统数据审核流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市人社局专技科、市财政局会计科联合审查——省高评委
(三)人事档案委托济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代管的企业、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含市属企业)申报人员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此类人员申报,由本人参加会计人员信息时选择的采集地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其基础材料(不需要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统一汇总后上报市一级呈报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
纸质材料及系统数据审核流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地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市人社局专技科、市财政局会计科联合审查——省高评委。
三、报送时间及地址
山东省网上申报时间:9月26日—10月25日,我市受理纸质材料审核的时间截止到10月22日。省网上申报结束后,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各呈报部门(单位)报送材料前与市人社局、财政局进行预约。
市人社局评审受理地址: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C区311,咨询电话:2968178。
市财政局评审受理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E区1109室,咨询电话:2606005。
四、其他事项
(一)上报《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纸质版)的时间:个人网上申报系统中右侧状态栏显示“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材料审核:申报结束”后(未申报结束的,无需上报纸质版),请申报参评人员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共4份,A3纸双面打印),按照审批流程,由相关单位和个人签字盖章,再由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分别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存档;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直接将签字盖章后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
(二)为方便咨询交流,请各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分别建立2024年度QQ群,请广大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群;济宁市属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评审交流QQ群号:1168438285。
(三)市直及各县(市、区)财政管理部门联系方式、相关附件电子版,请登录济宁会计信息网查询、下载。
(四)其他未在通知中详细说明的事项,以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附件1,鲁会学〔2024〕4号)为准。
附件: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
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PDF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doc附件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附件1: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doc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doc
济宁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