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嘉祥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7 11:18 信息来源: 济宁会计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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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财经服务中心、开发区财政局、县直各部门、驻嘉各单位:

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5 8和市财政局于做好2025年度济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252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县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分工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含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由财政部门负责,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本通知所称继续教育专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对象

辖区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须提前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进行信息采集。

、继续教育学分(学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60学分。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人才选拔、培养的必要条件。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规定,继续教育内容设置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热点五个科目。

主要内容有: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建设、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新时代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新中国会计发展沿革、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及基金类会计制度、农村会计制度、管理会计理论与应用、内部控制理论与应用、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与实务应用、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可持续信息披露研究动态、审计基础知识、金融基础知识、财政金融法律法规、公司治理法律法规、其他法律法规、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财税体制改革热点问题。

(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教育、面授教育及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

1.网络教育。由县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人员需从我县财政部门公布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

  2.面授教育。驻嘉单位、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教育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教育的,应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师资等材料报县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开展教育培训。未按要求备案的,不予登记继续教育记录。

3.视同继续教育。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要求执行。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登记

专业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

(一)财政部门统一登记

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以及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51231日前统一登记。

参加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记录须经财政局审核确认后进行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应于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需于培训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人员签到表、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没有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无法进行继续教育登记。

(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升级并通过考试、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由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

个人申报访问路径: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申请—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继续教育补学

202511—331日通过网络培训补学完成的2024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采用财政部门统一登记的方式完成学分登记。

202541日后通过网络培训补学完成的2024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采用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的方式完成学分登记。

202511日后通过网络培训补学完成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采用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的方式完成学分登记。

、组织实施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嘉祥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县的会计人继续教育工作。嘉祥县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1231结束

逾期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学员可进行补学,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我县2025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委托两家培训机构: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http://training.sdufe.edu.cn睿信会计网校http://edu.chinarx.com.cn)。学员可自愿选择其中一家进行注册学习。

)学习期间如遇有问题请与网站进行在线交流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 http://training.sdufe.edu.cn

咨询电话:400-875-0266

睿信会计网校http://edu.chinarx.com.cn

咨询电话:400-615-0689

 

 

 

 

 

 

                                       嘉祥县财政局              

                                                                                                                                                                                                                                                                                               202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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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市财政局